关于“政府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(学位)论文答辩”的相关要求
(一)论文答辩
1. 本科生毕业(学位)论文答辩采取抽签答辩形式,即由教务办公室随机(软件)抽取毕业年级50%左右(含元培学院学生、不含迟交论文的学生)的学生进行论文答辩,其余学生则不进行论文答辩。
2. 在2019年5月18日至20日期间迟交论文的学生,均须参加论文答辩。
3. 学生根据教务办公室公布的答辩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答辩,若无故缺席者视为本科生毕业(学位)论文不合格,即本科不能按时毕业。学生需按《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》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办理大学本科结业手续。
4. 学院将按学科组成答辩委员会,答辩委员会由3-5位老师组成,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整个答辩过程。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(含)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。每个答辩委员会设一名答辩秘书,负责答辩过程的记录及相关工作。
5. 答辩程序
(1) 教务办公室发布答辩安排,学生按答辩安排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答辩。
(2) 学生简要介绍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因、研究价值、主要内容和观点(10-15分钟)。
(3) 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(10-15分钟)。
(4) 学生退场,答辩委员会评定成绩。
6. 答辩委员会职责与要求
(1) 准时出席答辩会。
(2) 针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提问。
(3) 根据论文和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评定成绩。
7. 答辩秘书职责
(1) 答辩前:将学生论文(复印件)给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前审阅。
(2) 答辩时:做详细的答辩记录,填写“维多利亚网站平台本科生毕业(学位)论文答辩记录表”。
(3) 答辩后:整理答辩记录,送至教务办公室留存。
(二) 成绩评定
1. 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,60分(含)以上为及格;85分(含)以上为优秀。
2. 不参加答辩的学生,毕业(学位)论文成绩以论文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并记录在案。
3. 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参加答辩学生的实际答辩情况,对指导教师给出的论文成绩进行更改,并作为学生毕业(学位)论文最终成绩记录在案。
4. 在5月18日至20日迟交论文的学生,答辩委员会给出的毕业(学位)论文最终成绩不得高于80分。
5. 成绩评定标准
答辩委员会根据下述标准对答辩论文进行区分评定。
(1) 选题是否具有理论或实践意义
(2) 文献资料是否充分详实
(3)论文结构是否逻辑清晰
(4)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流畅
(5)观点是否具有新颖性
(6)引用注释是否合乎规范
(7)是否存在抄袭情况
维多利亚网站平台学院教务办公室
2019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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