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学关于本科生退学试读的意见
为适应北京大学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发展的需要,对本科在校生因学业成绩原因达到《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》退学标准的学生试行“试读”制度。具体意见如下:
1、每个学期期末各院系要及时清理学生学习成绩,对因学业成绩原因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,院系应指定专人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,劝其退学,并办理自动退学手续。对于有意调整状态、决心通过努力学习予以补救并确有可能改进的学生,可由学生本人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出试读一个学期的书面申请,陈述试读理由,制定详细试读规划。院系应由主管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学生的退学原因、学业状况、试读规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,提出是否给予“试读”机会的意见报教务部,由教务部上报学校教务长会议批准。教务长会议批准试读的学生可试读一个学期,未获批准试读的学生按规定尽快办理退学离校手续。
2、学校为试读学生暂时保留学籍。试读学生正常交费、注册。试读学生在试读期间不得申请停学、出国交流和转系转专业等学籍异动。因病休学者试读期顺延;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,停止试读,办理退学离校手续。在试读学期未能取得14学分,或取得14学分以上但仍符合退学条款的学生须在下学期开学前办理退学手续。试读学期取得14学分(含)以上且不再符合退学条款者,由学生本人书面提交解除试读申请,院系审核同意后报教务部解除试读。解除试读后,再次符合退学条款的,学生应立即办理退学手续;未再次符合退学条款的,学习四年期满,依据《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》和教学计划进行毕业审查确定其毕业、结业或肄业的结论。对不按时办理退学手续者,院系应及时报告教务部,注销其学籍。
3、学生申请试读者,院系必须指定专人与学生和家长面谈,明确告知试读相关政策。学生和家长须签署书面申请及知情同意书,提交试读规划,并明确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。院系须出具审核意见。上述材料不完备者,试读申请原则上不予批准。
4、为避免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不断累积,各院系要及时清理学生成绩,尤其要加强对达到学业预警线学生的指导和帮助,并采用有效方式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。院系给学生发放的学业预警、退学通知存根、寄送凭条或收条等,以及与家长沟通的各项记录须如实填写日期并真实完整存档。
上述意见经2017年6月16日教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在校本部本科生(含留学生)范围内执行。本意见由教务部负责解释。
附件: 北京大学本科生退学试读申请表
(学生本人填写)
学号: |
姓名: |
性别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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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院系: |
专业: |
学生类别: A普通本科生 B留学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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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到退学情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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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读申请理由及试读规划 |
(请另附详细试读规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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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 读 承 诺 |
我明白我已经达到学校退学条件,应予退学。学校允许我申请试读是给我一个补救的机会。我会努力学习以求补救。 我认真阅读并理解了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,并知悉:试读学生只是暂时保留学籍。试读学生在试读期间不得申请停学、出国交流和转系转专业等学籍异动。因病休学的试读期顺延,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,停止试读,办理退学离校手续。试读学期,必须至少取得14学分。如果试读学期未能取得14学分或取得14学分以上但仍符合退学条款,我将在下学期开学前办理自动退学离校手续。试读学期取得14学分以上、学校解除试读后,若再次符合退学条款,我立即办理自动退学离校手续。如果解除试读后没有再次符合退学条款,学习四年期满,我接受学校依据《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》进行毕业审查并确定的毕业、结业或肄业结论。在我未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自动退学手续时,学校可以直接注销我的学籍。 我承诺将严格遵守上述及其他相关规定。
(请仔细阅读上述规定,并抄写承诺)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
申请人签字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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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系审核意见:
主管院长签字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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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部意见:
主管部长签字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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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本科生退学试读知情同意书
(家长或监护人填写)
学生学号: |
姓名: |
性别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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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院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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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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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类别: A普通本科生 B留学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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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或监护人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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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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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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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学生关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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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学生关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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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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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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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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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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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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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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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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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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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 情 同 意 书 |
我们是学生 (以下称学生)的家长 (监护人)。我们知晓学生已经达到学校退学条件,应予退学。学校允许学生申请试读是给一个补救的机会。我们同意学生申请试读。 我们认真阅读并理解了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,并知悉:试读学生只是暂时保留学籍。试读学生在试读期间不得申请停学、出国交流和转系转专业等学籍异动。因病休学的试读期顺延,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,停止试读,办理退学离校手续。试读学期,必须至少取得14学分。如果试读学期未能取得14学分或取得14学分以上但仍符合退学条款,学生将在下学期开学前办理自动退学离校手续。试读学期取得14学分以上、学校解除试读后,若再次符合退学条款,学生立即办理自动退学离校手续。如果解除试读后没有再次符合退学条款,学习四年期满,我们接受学校依据《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》进行毕业审查并确定的毕业、结业或肄业结论。在学生未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自动退学手续时,学校可以直接注销学生的学籍。 我们保证严格遵守并督促学生遵守学校相关规定。 (请仔细阅读上述规定,并抄写保证)
家长或监护人签字: (父母一方签字的须自行征得另一方同意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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